【专利摘要】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治疗骨折的药物,是由重量份水柏枝10-20份、独一味5-8份、藤三七4-8份、桂皮3-7份、马钱子2-5份、熟地2-3份、血当归2-3份制成;应用本发明的药物治疗骨折,无毒副作用,疗效显著,总有效率92%以上。 【专利说明】一种治疗骨折的药物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属于中药领域,具体的说是治疗骨折的外用药。 【背景技术】 [0002]骨折,外伤或疾病所致之骨部分或完全折断者,见《外台秘要》卷二十九,又名折骨、折伤、伤折、折疡。骨折系指由于外伤或病理等原因致使骨质部分或完全断裂的一种疾病。其主要临床表现为:骨折部有局限性疼痛和压痛,局部肿胀和出现瘀斑,肢体功能部位或完全丧失,完全性骨质尚可出现肢体畸形及异常活动。骨折是临床上的常见病症,多由外力作用下引发的,骨折不仅给患者带来疼痛,还会在临床表现上出现一系列并发症,如发热症状,及患者常因广泛的软组织损伤、大量出血、剧烈疼痛或并发内脏损伤等而引起休克,重要周围组织损伤,重要血管损伤,周围神经损伤。骨筋膜室综合征,损伤性关节炎等。 [0003]目前治疗骨折的方法,西医一般采用将骨复位后用夹板或石膏外固定并辅以必要的内外用药,患者痛苦较大,愈合较慢。传统中医多服用接骨丹、新伤续筋汤等药物治疗,用药时间长,服用不便,疗效不够理想。 【发明内容】 [0004]本发明公开一种疗效显著的药物,可活血祛瘀、行气通络、消肿止痛、接骨续筋,达到治疗骨折的目的。 [0005]本发明的配方及原料重量份如下: 水柏枝10-20份、独一味5-8份、藤三七4-8份、桂皮3-7份、马钱子2_5份、熟地2_3份、血当归2-3份。 [0006]优选为: 水柏枝15份、独一味6份、藤三七6份、桂皮5份、马钱子4份、熟地3份、血当归2份。 [0007]中医认为,骨折筋伤,肢体伤于外,而气血损于内,淤血停滞,气血不畅,肿胀疼痛,经络受阻。中医认为治疗骨折要从整体观念出发,根据骨折愈合过程中的病理、生理特点,运用辩证论治、内外兼治、筋骨并重、局部和整体相结合的治疗原则,用药时要抓住病变的主要方面,随症配方谴药,方能达到治疗目的。 [0008]本发明有活血补血之功能,用于补散瘀消肿,能够消散痰、活血,促进骨骼生长,并能促进纤维蛋白生成,本发明对骨折有显著的疗效且无毒副作用。 [0009] 【具体实施方式】 [0010]实施例1 取水柏枝10份、独一味5份、藤三七4份、桂皮3份、马钱子2份、熟地2份、血当归2份,加入10倍量(V:ff)的50%乙醇溶液,煎成膏状,备用;使用时,将患者骨折处对位,用夹板固定,根据患者病情取适量药物敷于患处固定,10天为一疗程,根据骨折程度,1-4个疗程即可痊愈。 [0011]实施例2 制备方法同实施例1,组分如下: 水柏枝20份、独一味8份、藤三七8份、桂皮7份、马钱子5份、熟地3份、血当归3份。 [0012]实施例3 制备方法同实施例1,组分如下: 水柏枝15份、独一味6份、藤三七6份、桂皮5份、马钱子4份、熟地3份、血当归2份。 [0013]为说明本发明药物的疗效,对上述药物的临床使用进行了记录: 1、病例选择 1.1诊断标准 按照《中药新药治疗外伤性骨折的临床研究指导原则》 1.1.1西医诊断标准 外伤性骨折诊断标 准:①有直接或间接暴力的外伤史。②全身症状无并发症的单纯骨折,全身症状不明显或不严重;严重的创伤、复合伤可发生休克,或合并脏器损伤;开放性骨折可合并感染,或并发神经、血管损伤,出现相应的全身症状。③局部症状疼痛和压痛、肿胀、功能障碍、畸形、异常活动、骨磨擦音。④X线检查可以明确骨折的诊断,可确认骨折类型、移位方向、骨折端形态等局部变化,并排除病理性骨折。 [0014]1.1.2中医证候诊断标准 证候①气滞血瘀证主症:骨折,疼痛,肿胀,瘀斑。次症:口渴,尿赤,便秘,舌质红或有瘀斑,苔黄,脉浮数或脉弦紧。②瘀血凝滞证主症:骨折未连或骨连未坚,痛减,肿消未尽。次症:舌质暗红,苔薄黄,脉弦。③气血亏虚证主症:骨连未坚,头晕眼花,面色淡白。次症:少气懒言,神疲乏力,舌淡,脉细。④肝肾亏虚证主症:骨连未坚,腰膝酸痛,肢体萎软。次症:神疲乏力,舌淡红,苔薄,脉细。 参照《实用骨科学》(第3版)[I]关于骨折临床诊断。全部病例均符合该类骨折的正常临床症状及体征,X线显示骨折线清晰,骨折断端错位明显。 外伤性骨折症状分级量化表 【权利要求】 1.一种治疗骨折的药物,其特征在于该药物由如下重量份的原料配比制成: 水柏枝10-20份、独一味5-8份、藤三七4-8份、桂皮3-7份、马钱子2_5份、熟地2_3份、血当归2-3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治疗骨折的药物,其特征在于该药物由如下重量份的原料配比制成: 水柏枝15份、独一 味6份、藤三七6份、桂皮5份、马钱子4份、熟地3份、血当归2份。 【文档编号】A61P29/00GK103933201SQ201410059651 【公开日】2014年7月23日 申请日期:2014年2月23日 优先权日:2014年2月23日 【发明者】赵劲民, 蒋伟哲 申请人:赵劲民, 蒋伟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