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由于新药不断的出现和临床治疗上的需要,合并使用的机会日益增多,配伍变化问题也就显得更为突出。熟悉药物配伍禁忌、相互作用对安全用药具有指导意义。
药店常见的中成药物配伍禁忌(收藏版)
1.含“十八反”药味的配伍禁忌
2.含“十九畏”药味的配伍禁忌
3.有毒成分叠加,引起不良反应
4.症候禁忌不同的不合理联用
5.两者相互作用导致不良反应
药店常见的中成药物配伍禁忌(收藏版)
附:《中药十八反与十九畏》
本草明言十八反
半蒌贝蔹芨攻乌
藻戟遂芫具战草
诸参辛芍叛藜芦
第一句:本草明确的指出了十八种药物的配伍禁忌
第二句:半(半夏) 蒌(瓜蒌) 贝(贝母) 蔹(白蔹) 及(白芨)攻击或与乌(乌头)相对
第三句:藻(海藻) 戟(大戟 ) 遂(甘遂)芫(芫花)都与草(甘草)不和
第四句:诸参(人参、丹参、沙参、玄参等所有的参)辛(细辛)芍(赤芍 白芍)与藜芦相背叛
“十九畏”歌诀首见于明·刘纯《医经小学》即指这19种药物中,凡指名相畏的药物,彼此都不宜混用。主要是防止它们之间,产生化学成分变化,而抵消或减弱了另一种药的有效作用,或者出现其它毒副反应。
石硫黄,火中精,遇朴硝,便相争;
红白砒,忌水银;山狼毒,怕陀僧;
川巴豆,毒烈性,黑白丑,难顺情;
公母丁,忌郁金;芒朴硝,惧山棱;
川草乌,不顺犀;五灵脂,畏人参;
官桂类,治冷功,逢石脂,不协同;
凡修合,看顺逆,炮制用,莫相依。
指出了共19个相畏(反)的药物:硫磺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牙硝畏三棱,川乌、草乌畏犀角,人参畏五灵脂,肉桂畏赤石脂。